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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发短信,限时!

[日期:2008-09-03] 来源:贵州都市报  作者: [字体: ]

  省通管局加强短信群发管理

  群发短信,限时!

  非应急类短信且未与用户约定时间的,限7:30-23:00之间发送

  金黔在线讯 记者昨日在省通信管理局了解到,4月1日该局向各经营短信息业务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短信息服务商(简称SP商)下发了《关于加强通信短信息群发业务管理的通知》,对群发短信内容、发送范围、发送时间进行严格管控,其中对非应急类短信息的群发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未与用户约定发送时间的,限在每日7:30-23:00之间发送。

  《通知》中规定各电信运营企业和SP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电信用户群发虚假宣传短信息,设置短信陷阱,诱骗用户使用其信息服务业务。SP商不得通过自身短信平台,向非定制包月的用户群发广告宣传短信、不得向定制包月用户群发与定制业务无关的广告宣传短信、不得擅自通过自身短信平台或短信群发器等方式对外开展短信群发经营活动。各相关组织、单位(不包括SP商)向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申请开办的“企信通”等群发业务,仅限于向该组织、单位内部或有关联的特定群体发送,不得向其他用户发送广告宣传短信。

  另外,《通知》还对群发短信内容、发送范围、发送数量流量、发送时间进行严格管控,引导信息服务企业规范经营。其中,对非应急类短信息(包括非应急类公益短信和业务广告类短信)的群发时间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若与用户约定发送时间的,按约定时间发送;未与用户约定发送时间的,限在每日7:30-23:00之间发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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